1998年5月19日,16岁的刘小岩因非法占用他人款项被判刑3年。
1982年2月,刘小岩出生在黑龙江省兰西县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刘万才是县广播电视局的一名工人,母亲李秀兰无业。
刘小岩长到6岁时,在速算方面显出了惊人本领。
1996年10月15日,读初三的刘小岩代表兰西县建设银行走进了全国银行系统速算比赛的赛场,一举获得了全国第七名的好成绩。他也成了兰西县建设银行里年龄最小的一名职工。
刘小岩有一个同学叫赵磊,对刘小岩说:“别看你速算挺厉害,在全国都获奖,可和电脑一比,你就差远了。”
刘小岩听后很不服气。
但事实使小岩服了。此后,每天下班后,刘小岩就到赵磊家去玩电脑。一来二去,他就迷上了电脑,刘小岩对父亲说:“我同学家有一部电脑,太神奇了,我真想买一台。”刘万才听说买电脑需要1万元钱,就说:“你一个月的工资也不多,想攒钱也不容易啊,你还是用心工作吧,别去想电脑了。”
赵磊听说后,开玩笑似地说:“你要想买电脑,那还不容易,银行里钱有的是,你随便拿一点儿不就行了。”
当天晚上,刘小岩失眠了。
第二天,一到单位,他便开始实施前一夜想出来的周密计划。午休时,他趁同事们不在,以“姜海波”的名字打出了一张一元钱的存折,趁四周没人,又盖上了一位同事的章。这一切做完之后,他十分兴奋,接下来,他开始等待机会。
今年1月的一天,他终于如愿以偿了,他用自己的工作之便从别人的存款里取出了7.5万元。
第二天,刘小岩拿着这张7.5万元的存折找到了赵磊。越磊拿着存折在南城帮刘小岩取出了3万元钱。
正如所料,很快,刘小岩落入了法网。
在审判过程中,刘小岩一直坚持说自己只是“拿”了银行的钱,不是偷的。摘自《北京青年报》